某产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理赔指标管理规定(10页).doc

已下载:8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01-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非车险)理赔业务指标管理工作,客观、全面地评价理赔质量,建立和完善理赔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和《非车险业务理赔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车险业务均指市场非车险业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 理赔指标的构成
第四条 本着“抓服务、创品牌、防风险、促发展”的理赔思路,理赔指标体系从理赔效率、理赔管理和经营成本三个方面设置相应的定量和定性指标,以反映公司理赔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条 理赔效率指标
由现场查勘率、现场查勘周期、立案率、及时立案率、立案周期、核赔周期、报案结案率、结案周期、赔款支付周期等九项指标构成。
第六条 理赔管理指标
由首次预估绝对偏差率、首次预估代数偏差率、末次估损代数偏差率、未决滞案率、案件注销率、重开赔案率、核赔退回率、零赔付结案率、理赔人均产能九项定量指标,以及数据质量、赔案质量和服务质量三项定性指标构成。
第七条 理赔数据质量包括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理赔规定要素录入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四个方面。评估方法参照总公司下发的《市场非车险业务理赔系统管理规定》和实务要求。
第八条 赔案质量通过现场和远程对其未决案件检查(OFR)和已决案件检查(CFR)获取数据,包括现场查勘和定损质量、系统录入质量、赔案缮制质量和特殊案件处理等部分,参照《非车险业务理赔检查制度》和相关制度实务要求。
第九条 服务质量通过现场检查获取数据,包括主题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投诉情况和异地赔案处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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