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服务集团代理人管理办法(3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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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2
人员录用 5
代理人的日常管理 7
代理人的具体职级和职责 20
组织归属和管辖关系 22
代理人员的佣酬 25
代理人关爱补助 32
代理人的维持、晋升考核 33
附则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属下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满足代理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保证公司代理人队伍的健康成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提高保单的契约品质,规范营销组织架构及各级代理人的职责、日常管理、佣酬待遇、考核管理等,对代理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代理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代理人员聘用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从事保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代理人员从事的一切代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代理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条 名词解释
1、费用系数:指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统一颁布的,用于调整产品内涵价值和销售政策的调节系数。
2、寿险标保:指各级代理销售的首年度保费乘以公司颁布的折标系数后得到的保费,折标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
寿险标保折算系数表:
险种类别 缴费年期 标保折算系数
传统个人寿险
趸交及 2 年 10%
3 年(含)—4 年 20%
5 年(含)—7 年 35%
8 年(含)—9 年 45%
10 年(含)—14 年 65%
15 年(含)—19 年 80%
20 年(含)及以上 100%
万能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投连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3、综合业务折标系数:是指代理人销售财险、卡单等业务折算为寿险标保时的系数。(具体值由运营中心测定)
4、寿险首年度佣金:简称 FYC,是指代理人销售保单在第一缴费年度所获得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目录
总则 2
人员录用 5
代理人的日常管理 7
代理人的具体职级和职责 20
组织归属和管辖关系 22
代理人员的佣酬 25
代理人关爱补助 32
代理人的维持、晋升考核 33
附则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属下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满足代理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保证公司代理人队伍的健康成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提高保单的契约品质,规范营销组织架构及各级代理人的职责、日常管理、佣酬待遇、考核管理等,对代理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代理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代理人员聘用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从事保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代理人员从事的一切代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代理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条 名词解释
1、费用系数:指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统一颁布的,用于调整产品内涵价值和销售政策的调节系数。
2、寿险标保:指各级代理销售的首年度保费乘以公司颁布的折标系数后得到的保费,折标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
寿险标保折算系数表:
险种类别 缴费年期 标保折算系数
传统个人寿险
趸交及 2 年 10%
3 年(含)—4 年 20%
5 年(含)—7 年 35%
8 年(含)—9 年 45%
10 年(含)—14 年 65%
15 年(含)—19 年 80%
20 年(含)及以上 100%
万能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投连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3、综合业务折标系数:是指代理人销售财险、卡单等业务折算为寿险标保时的系数。(具体值由运营中心测定)
4、寿险首年度佣金:简称 FYC,是指代理人销售保单在第一缴费年度所获得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总则 2
人员录用 5
代理人的日常管理 7
代理人的具体职级和职责 20
组织归属和管辖关系 22
代理人员的佣酬 25
代理人关爱补助 32
代理人的维持、晋升考核 33
附则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属下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满足代理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保证公司代理人队伍的健康成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提高保单的契约品质,规范营销组织架构及各级代理人的职责、日常管理、佣酬待遇、考核管理等,对代理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代理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代理人员聘用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从事保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代理人员从事的一切代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代理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条 名词解释
1、费用系数:指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统一颁布的,用于调整产品内涵价值和销售政策的调节系数。
2、寿险标保:指各级代理销售的首年度保费乘以公司颁布的折标系数后得到的保费,折标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
寿险标保折算系数表:
险种类别 缴费年期 标保折算系数
传统个人寿险
趸交及 2 年 10%
3 年(含)—4 年 20%
5 年(含)—7 年 35%
8 年(含)—9 年 45%
10 年(含)—14 年 65%
15 年(含)—19 年 80%
20 年(含)及以上 100%
万能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投连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3、综合业务折标系数:是指代理人销售财险、卡单等业务折算为寿险标保时的系数。(具体值由运营中心测定)
4、寿险首年度佣金:简称 FYC,是指代理人销售保单在第一缴费年度所获得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目录
总则 2
人员录用 5
代理人的日常管理 7
代理人的具体职级和职责 20
组织归属和管辖关系 22
代理人员的佣酬 25
代理人关爱补助 32
代理人的维持、晋升考核 33
附则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属下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满足代理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保证公司代理人队伍的健康成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提高保单的契约品质,规范营销组织架构及各级代理人的职责、日常管理、佣酬待遇、考核管理等,对代理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代理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代理人员聘用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从事保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代理人员从事的一切代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代理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条 名词解释
1、费用系数:指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统一颁布的,用于调整产品内涵价值和销售政策的调节系数。
2、寿险标保:指各级代理销售的首年度保费乘以公司颁布的折标系数后得到的保费,折标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
寿险标保折算系数表:
险种类别 缴费年期 标保折算系数
传统个人寿险
趸交及 2 年 10%
3 年(含)—4 年 20%
5 年(含)—7 年 35%
8 年(含)—9 年 45%
10 年(含)—14 年 65%
15 年(含)—19 年 80%
20 年(含)及以上 100%
万能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投连险
趸交、额外及追加部分 5%
基本部分 80%
3、综合业务折标系数:是指代理人销售财险、卡单等业务折算为寿险标保时的系数。(具体值由运营中心测定)
4、寿险首年度佣金:简称 FYC,是指代理人销售保单在第一缴费年度所获得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