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3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6-09-14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保险公司的含义:保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向社会提供保障并通过收取保险费并从中获取利润的组织
保险公司经营的特征:
一、一般特征
1.保险公司的经营动机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2.保险公司要依法经营
二、固有特征
1.保险公司是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
2.保险业是风险产业
3.保险公司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
4.保险公司经营活动成果核算具有特殊性
5.保险公司经营是负债性经营与资本性经营的统一
6.保险公司经营活动具有分散性与广泛性
为什么说保险公司经营是负债性经营与资本性经营的统一
1、保险公司经营资产相当一部分来源于保险公司所收取的保险费,这些保险费的一部分是用于对保险人未来补偿或者付给责任的负债
2、由于保险公司保险费收取与保险公司未来的经济补偿或给付,存在时间差和规模差,所以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各项准备金在一定时期内处于暂时闲置。这种暂时闲置的资金,根据资金的一般性质、保险公司自身的内在需要,以及保险公司的社会贡献和经营形象,进行资产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壮大保险资金规模,增加保险公司收入,降低保险公司成本的目的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行使权力均等化,即一股一权,便于计算股东权益
3.股票公开发行与交易,有力于筹集资本,也有利于股东行使对企业的监督权,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4.股东不得少于法定人数,发起人不得少于5人,必须一半以上在境内有住所
5.股份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是股东大会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由于公司实行股权表决权制度,使得公司的决策权容易被大股东控制
2.会计信息必须公开,因此不容易保密
3.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会带来委托-代理问题,从而影响公司效率的提高
二、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由国家或国家的投资部门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点:
1.投资主题单一
2.公司组织机构中无股东大会
3.公司财产权力的特殊性
三、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保险公司依据本国公司法和保险法的规定在本国境内设立的经营性保险组织,其特点:
1.隶属于外国保险公司
2.依照本国的法律规定设立的
3.在本国境内设立的
4.从事保险活动
5.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是我国政府或组织与外商共同投资建立的合营保险组织
五、其他保险组织形式
1.合作保险组织:是指由社会上具有共同风险的个人或经济单位,为了获取保险保障,共同集资设立的保险组织形式。包括: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
2.个人保险组织:是指个人充当保险人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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