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出单员管理规定(13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6-08-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单员管理,规范出单管理行为,培育出单队伍,强化业务和服务技能,提高数据质量,规避承保虚假信息所致风险,根据《XX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单员包括公司自有出单员与远程出单点自聘出单员。公司自有出单员指在公司编制内的出单员。远程出单点自聘出单员指远程出单点聘用的出单员。
第三条 本规定中未经特别指出,出单员均指公司自有出单员。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 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出单员管理工作。分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及下辖机构的出单员管理工作;中支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及下辖机构的出单员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单员任职条件和具体岗位职责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章 权限管理
第六条 授权范围
出单员根据职责不同分为综合出单岗和远程出单岗。综合出单岗权限包括出具保单以及相关批改操作;远程出单岗权限包括出具保单以及不涉及保单金额变化的批改操作。
分公司自有出单员(仅限于在公司职场内出单的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被授予综合出单岗权限,派驻至远程出单点的自有出单员以及远程出单点自聘出单员只允许授予远程出单岗权限。如因监管需要或业务需要确需为远程出单点出单员增配权限的,必须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逐一审批。
第七条 授权管理
出单员授权采用分公司审批、总公司备案的方式。分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审核出单员权限资格并设置相应权限。
分公司应建立出单员权限审批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授权出单员的简历、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记录等,并于每月25日前将《出单员系统权限配置情况表》(附件3-1、3-2)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备案。其中,远程出单点出单员增配权限由分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负责向分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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