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保证保险承保作业指导书(4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6-07-12
1 目的
进一步发挥保险社会保障职能,响应政府支持和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号召,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明确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方向,促进公司贷款保证保险的健康、稳健发展。
2 范围
适用于全系统贷款类保证保险(不含车贷险)业务承保管理。
3 术语
3.1 贷款保证保险:是承保借款人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保证保险。
3.2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指投保人为自然人的贷款保证保险。
3.3 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指投保人为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
3.4 银行主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指投保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要求为自身增信进行投保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3.5 公司主导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指保险公司主动营销有贷款意向但凭自身信用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使其通过投保贷款保证保险,从银行取得个人贷款的保证保险业务。
3.6 贷款逾期率:指逾期贷款占全部发放贷款的百分比。
4 职责
4.1 信用保证保险部负责对贷款保证保险进行管理、审批、指导、监督;
4.2 各经营单位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并对经营结果承担责任。
5 内容
5.1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发展要求
5.1.1 银行主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要求
1. 分公司需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如有政府参与及相关政策支持,则优先予以发展,并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我公司与银行之间要实行风险共担,银行承担一定比例的免赔率。
3. 为控制经营风险,单笔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控制在几万至十几万元不等,一般不超过20万元。如有住房等抵押,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建立风险叫停机制,限制承保风险总量。要求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我公司承保的贷款总量,并约定当贷款逾期率达到10%时,立即停办该业务,以控制总体经营风险。
5.1.2 公司主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应坚持小额、分散,总部集中风险审核管控,逐步试点推进的原则。
5.2 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要求
5.2.1 以政府主导为前提。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要以政府牵头、政策参与为前提,包括已有明确发展政策的科技和文化两个重点领域。应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项目良性发展。对仅为银行向我公司提出保险需求的一般商业项目限制发展。
进一步发挥保险社会保障职能,响应政府支持和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号召,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明确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方向,促进公司贷款保证保险的健康、稳健发展。
2 范围
适用于全系统贷款类保证保险(不含车贷险)业务承保管理。
3 术语
3.1 贷款保证保险:是承保借款人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保证保险。
3.2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指投保人为自然人的贷款保证保险。
3.3 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指投保人为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
3.4 银行主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指投保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要求为自身增信进行投保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3.5 公司主导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指保险公司主动营销有贷款意向但凭自身信用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使其通过投保贷款保证保险,从银行取得个人贷款的保证保险业务。
3.6 贷款逾期率:指逾期贷款占全部发放贷款的百分比。
4 职责
4.1 信用保证保险部负责对贷款保证保险进行管理、审批、指导、监督;
4.2 各经营单位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并对经营结果承担责任。
5 内容
5.1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发展要求
5.1.1 银行主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要求
1. 分公司需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如有政府参与及相关政策支持,则优先予以发展,并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我公司与银行之间要实行风险共担,银行承担一定比例的免赔率。
3. 为控制经营风险,单笔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控制在几万至十几万元不等,一般不超过20万元。如有住房等抵押,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建立风险叫停机制,限制承保风险总量。要求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我公司承保的贷款总量,并约定当贷款逾期率达到10%时,立即停办该业务,以控制总体经营风险。
5.1.2 公司主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应坚持小额、分散,总部集中风险审核管控,逐步试点推进的原则。
5.2 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要求
5.2.1 以政府主导为前提。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要以政府牵头、政策参与为前提,包括已有明确发展政策的科技和文化两个重点领域。应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项目良性发展。对仅为银行向我公司提出保险需求的一般商业项目限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