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车商渠道基本管理办法(37页).pdf

已下载:7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6-05-25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渠道设立   6
部门职责   7
人力资源管理   8
第一节  岗位配置   8
第二节  岗位职责   10
第三节  任职条件    12
第四节  职级确定   14
第五节  新聘员工管理   16
第六节  违规处理   16
第五章 薪酬管理   17
第一节  业务部经理    17
第二节  客户经理   18
第三节  渠道推动专员   19
第四节  出单人员   20
第五节  其他规定   20
第六章 考核管理   21
第一节  考核指标   21
第二节  调薪规则    22
第三节  试岗 23
第四节  转岗、撤职或辞退   23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日常管理   24
培训管理   25
业务拓展维护费用   26
第十章 附 则   26
第十一章 附 件   27
附件  1:车商渠道业务部组建申请表 28
附件  2:车商渠道业务部拆分设立申请表   29
附件  3:机构车商渠道职级地图表 30
附件  4:车商渠道  KPI  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   31
附件  5:机构相关  KPI  指标目标值 35
附件  6:日常管理指标   36
附件  7:**公司车商渠道  KPI  考核指标设置表   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车商渠道业务发展战略,规范车商渠道业务管理,强化车商专业化销售团队建设,实现车商渠道业绩不断提升,特制定《车商渠道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本法”)。
第二条 车商渠道定义:通过以汽车销售、维护、配件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4S店为主,包括与品牌汽车销售相关的汽车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等代理汽车保险业务的合作渠道,主要包括:
(一)汽车新车销售店:从事汽车新车销售,包括单一品牌和多品牌汽车销售的经销店、大卖场或展厅等;
(二)汽车新车销售及修理店:从事新车销售和维修的经营主体(4S店);
(三)二手车市场:从事二手整车销售为主的经营主体;
(四)车管所当地指定的从事新车车险承保的交易场所;
第三条  车商渠道业务从来源上分为核心业务和其他业务两类。
(一)核心业务是指经由车商网点中介代理的相关业务;
(二)其他业务是指车商渠道人员的自身业务,以及车商人员通过维护车商网点间接拓展的非网点业务。
第四条 基本法是针对渠道组织架构、岗位配置、职级体系、薪酬制度和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准则,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基本法执行
第五条 基本法中的分公司车商渠道部隶属于分公司车险部,以下简称车商渠道部。
第六条售组织。
第七条
基本法中的车商渠道业务部是负责车商渠道拓展和维护的销基本法中的“车商渠道业务部经理”是指业务部总体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
第八条 基本法中的“车商渠道业务部副经理或助理”是指公司配置给车商渠道业务部经理的助理,协助经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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