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险业务承保实务操作规程(19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6-06-23
为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促进国内货运险业务的有序发展,确保业务的高质量和经营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实务规程。本实务规程适用于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旅客行李保险业务等公司报备的货运险产品业务。本操作规程如有未尽之处,在实际操作中以业务管理部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第一节 基本信息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按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
一、展业准备
业务人员应了解与货物运输保险相关的保险法、合同法、货物运输规则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熟悉保险条款、费率,按实务规范的要求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
二、逐笔签单直接业务
(一)在客户投保时,应首先了解投保货物的名称、件数或重量、价值、运输方式及工具、目的地、起运日期、危险程度等基本情况,在初步判断符合承保条件后,向客户宣传所保险别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内容,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投保的货物具有特殊风险或投保金额巨大、风险集中,还应对投保货物进行现场、实物查勘,并按公司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二)投保单填写要求。
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情况后,业务人员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要求其在了解保险条款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同意履行后,按规定填写投保单中的下列事项:
1.投保人:应填写投保人全称。
2.被保险人:应填写被保险人全称
3.保险货物名称:应填写货物的详细品名、型号、规格,如果投保货物不止一种时,则应分别填写,必要时可附清单。
4.件数(重量):应填写保险货物的包装单位、规格(如箱、件、桶、袋、捆等数量单位或公斤、吨等重量单位)。如投保货物不止一类品名或包装规格不止一种时,应分别按货物品名或包装规格填写件数或重量。
第一节 基本信息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按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
一、展业准备
业务人员应了解与货物运输保险相关的保险法、合同法、货物运输规则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熟悉保险条款、费率,按实务规范的要求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
二、逐笔签单直接业务
(一)在客户投保时,应首先了解投保货物的名称、件数或重量、价值、运输方式及工具、目的地、起运日期、危险程度等基本情况,在初步判断符合承保条件后,向客户宣传所保险别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内容,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投保的货物具有特殊风险或投保金额巨大、风险集中,还应对投保货物进行现场、实物查勘,并按公司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二)投保单填写要求。
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情况后,业务人员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要求其在了解保险条款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同意履行后,按规定填写投保单中的下列事项:
1.投保人:应填写投保人全称。
2.被保险人:应填写被保险人全称
3.保险货物名称:应填写货物的详细品名、型号、规格,如果投保货物不止一种时,则应分别填写,必要时可附清单。
4.件数(重量):应填写保险货物的包装单位、规格(如箱、件、桶、袋、捆等数量单位或公斤、吨等重量单位)。如投保货物不止一类品名或包装规格不止一种时,应分别按货物品名或包装规格填写件数或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