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及操作(82页)PPT.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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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重要概念
(一)反洗钱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反洗钱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履行反洗钱义务。
三个重要概念
(二)金融诈骗罪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妨害国家金融管理活动,使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保险业反洗钱制度体系初步构建
一法四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保险业反洗钱制度体系初步构建
中国保监会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保监发[2007]11号)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70号)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监发[2011]52号)保险业反洗钱监管初步形成
除人民银行监管外保监会稽查局内设反洗钱处保监局陆续成立稽查处保监稽查部门负责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监管
一、保险业反洗制度体系及《管理办法》定位
刑事法律制度刑法第191条 洗钱罪第312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49条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