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联泰大都会附加倍如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3页).rar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5-08-06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倍如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倍如意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没有约定的,以主合同相关条款为准;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条款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本附加合同包括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它有关书面协议。
在本附加合同中, “您”指投保人; “我们”指保险人,即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您和我们”统称“双方”。
第二条 承保范围
一、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相同。
二、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见释义) ,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照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属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 (中保协发[2013]88号,见附表) (以下简称“本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 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另外,我们将退还您累计已交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总和。
三、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见释义) (不含民航班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 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 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两倍额外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四、 自驾车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自驾车(见释义)时发生公安交通管理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倍如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倍如意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没有约定的,以主合同相关条款为准;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条款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本附加合同包括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它有关书面协议。
在本附加合同中, “您”指投保人; “我们”指保险人,即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您和我们”统称“双方”。
第二条 承保范围
一、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相同。
二、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见释义) ,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照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属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 (中保协发[2013]88号,见附表) (以下简称“本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 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另外,我们将退还您累计已交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总和。
三、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见释义) (不含民航班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 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 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两倍额外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四、 自驾车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自驾车(见释义)时发生公安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