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寿险公司个人寿险OA基本管理办法(102页).rar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5-06-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开拓个人寿险(以下简称“个险”)市场,规范个险代理人的管理,满足个险代理人的生涯规划,提高个险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特制定《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  OA  基本管理办法(V3.0  版)》(2012  年)(以下简称《基本管理办法》、或“本办法”,“V3.0  版”也称“2012  版”)。
第二条 《基本管理办法》所称的“OA”是指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获得《保险营销员展业证》,根据本公司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个险销售、服务、人员推荐、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个险代理人。“OA”也称“业务人员”。
《基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业务队伍”是所有  OA  的总称。
《基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各级机构”是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等管理组织的总称。
《基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业务单位”是各级机构个险所辖营业组(简称“组”)、营业部(简称“部”)、营业区(简称“区”)、营业区域(简称“区域”)等营业组织的总称。
第三条 《基本管理办法》是公司与  OA  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书》的附件,与《保险代理合同书》具有相同法律意义,OA  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保险代理合同书》和本办法的相关约定。
第四条 OA  的基本管理、职责、待遇、考核、福利保障、日常管理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基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基本管理办法》是公司个险业务队伍的基本规定,各级机构制订的任何规章制度不得与之相悖。
第六条 《基本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  OA  之间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第二章  基本管理
第一节 组织架构与职级
第七条 各级机构按公司有关规定设置相关职能单位或岗位,负责业务队伍的各项业务规划、业务推动、人员管理与教育训练等事项,并接受公司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八条 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其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某寿险公司个人寿险OA基本管理办法(102页).rar

所需圈币:70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