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市场天灾保险的重整(2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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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市场天灾保险的重整
费率自由化三阶段内容及实施重点
第一阶段:From April 1, 2002 to April 1, 2005
鬆绑除政策性商品外之保险商品附加费用相关规定,附加费用率得由业者自行釐定,报淮后实施。
现行已採自由费率之险种、商业火险巨大保额业务由业者自行釐订费率
同时开办[住宅地震基本保险]
第二阶段:From April 1, 2005 to April 1, 2009
由金管会接续财政部,开放政策性商品之附加费用。
中小型保额之商业火险其危险保费得在规定范围内做有限度之调整。
第三阶段:From April 1, 2009 to June 30, 2011
除政策性保险商品仍依核定之危险保费签单外,其他保险商品定价及承保内容概由业者自行釐订费率。
其中新型态之个人保险採核淮制,商业保险採备查制。
After June 30, 2011:实施天灾参考危险费率制度,强化天灾保险准备金提存。
住宅地震基本保险实施成效
实施日期:2002年04月01日
保障额度:每一事故全损 150万,附加临时住宿费用20万。
本保险分散机制总责任额为700亿,约为244年回归期。如以400年回归期计算,总责任额约为 850亿。
累积投保户数约260万户,投保比率约为30%。开办之初仅为0.2%。
承保能量系由共保组织、地震基金、国际再保险人及政府基金共同提供承担
目前地震基金预估至2014年底,累积之资金总额约有200亿。
天灾险费率调整之必要性(1)
定义:天灾险范围定义为地震险及颱风洪水险。
施日期:2011年06月30日
台湾所属地理环境及受天灾发生之威胁
国际间之天灾影响:(开办前后国际间之天灾)
2010 澳洲洪水 / 2011纽西兰基督城地震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大地震及海啸
2011年9月 泰国洪水
商业火险费率充足性之考量
执行上的困难度
天灾模型的考量
市场的衝击
相关配套措施
天灾险费率调整之必要性(2)
2009年7月开始讨论如何调整天灾险保险费率:
天灾保险风险评估研究专案小组
负责规划商业保险之天灾费率模型
2012年依模型产出之资料试算参考费率
订定自建模型之标准及审核程序
此专案为期三年
产险费率自由化费率工作小组
负责釐订天灾保险之参考费率、费率考量因子、费率公式及相关配套措施
如何纳入国际再保险费率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