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寿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会议管理规定(13页).doc

已下载:3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5-04-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客户服务中心会议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凝聚力,提升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议包括晨会、夕会、周例会、柜面主管月度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季度会、沟通协调会和临时会议。
第三条 会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定期按时。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或推迟会议。
(二)充分准备。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柜面主管应提前进行准备工作,并对参会情况进行考勤。
(三)避开高峰。尽量选择非工作时间或避开工作高峰,重要岗位预留值班人员,不影响正常服务。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XX保险公司所有客户服务中心及下辖柜面。

第二章 会议实施管理
第五条 晨会实施管理
(一)会议目的
激励柜员振奋精神、集中注意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端庄的仪容仪表迎接一天的营业。
(二)会议时间
每个工作日正式营业前召开晨会,时间长度控制在15分钟以内,最迟于营业前5分钟结束。
(三)参会人员和主持人
参会人员为客户服务中心/柜面全体人员;主持人为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柜面主管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柜面主管应当本着锻炼队伍的原则,有意识安排柜员轮流担任主持人。
(四)会议内容及实施
晨会主要包括仪表检查、服务礼仪训练、工作布置等内容,具体实施参照附件一:《会议实施要点》。
第六条 夕会实施管理
(一)会议目的
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对当日营业工作中出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高柜员应对处理复杂事件的能力。
(二)会议时间
各柜面可以根据当天是否有需要立即向柜员强调、传达的事项,自行决定是否召开夕会。如无,可不召开;如需召开,时间应选在柜面对外营业结束后,且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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