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险业高管任职资格电子化考试复习参考资料汇编(3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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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综合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4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41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根据修正案修正) 101
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113
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115
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 118
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134
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8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143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15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156
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 166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168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173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185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3
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 198
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
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 203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 208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 216
关于每月报送四级保险数据机构变化名录的通知 219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221
【产险部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32
【寿险部分】
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 242
关于贯彻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切实防范销售误导行为的通知 253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56
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个险业务销售管理的通知 273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279
关于整顿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的通知 285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89
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 300
江苏保监局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307
【中介部分】
代理类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311
经纪类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330
公估类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349
【综合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综合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4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41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根据修正案修正) 101
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113
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115
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 118
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134
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8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143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15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156
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 166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168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173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185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3
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 198
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
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 203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 208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 216
关于每月报送四级保险数据机构变化名录的通知 219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221
【产险部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32
【寿险部分】
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 242
关于贯彻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切实防范销售误导行为的通知 253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56
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个险业务销售管理的通知 273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279
关于整顿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的通知 285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89
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 300
江苏保监局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307
【中介部分】
代理类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311
经纪类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330
公估类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349
【综合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