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2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3-07-29

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
 (一)个别法
  个别法又称判断法、观察法,它就某一被保危险,单独厘定出费率,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保险人主要依据自己的判断。以这种方法确定费率,一般由核保人员依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提出一个费率,供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之所以采用这种方法,是由于某些保险险种没有确切的、可信的统计资料供保险精算采用。如卫星保险,在首次发射卫星时,因没有历史资料的积累,就只能使用个别法来确定费率。

  (二)分类法(手册法)
  分类法依据一定的标准对风险进行统计分类,把不同保险标的依据不同的风险性质分别归入风险性质一致的相应群体中,求出该风险群体的风险发生概率,并以此计算该风险群体应当承担的保险费率。依据此方法确定的保险费率常常被载于保险手册中,因此,该方法又被称为手册法。分类法是建立在风险损失是一系列相同风险因素作用的结果的假设基础之上的。这是一种最常用也是最主要的保险费率厘定方法,被广泛运用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大部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类法的思想符合保险运行所遵循的大数定律。大数定律要求保险标的损失概率相同,只有标的物面临同质风险,才能较好地符合这个条件。

  (三)增减法
    增减法也叫修正法,它是在分类法所确定的基本费率的基础上,结合个别标的风险的具体情况予以细分,确定保险费率的方法。利用增减法确定费率时,一方面凭借分类法确定基本费率;另一方面依据从业人员的实际经验,再对标的风险性质进行细分,并结合实际情况提高或降低费率,以此对分类法的不完善之处进行弥补或修正。增减法因结合了风险程度的差异来确定费率,因此,具有较好地促进防灾防损的作用,费率也更能反映个别风险标的的实际风险情况。增减法的确定依据在于个别标的的风险损失数据与其他标的的风险损失数据具有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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