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人寿金吉利变额万能寿险投保规则(4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3-05-28
( 一) 新契约受理注意事项:
1. 限使用「远雄人寿金吉利变额万能寿险」要保书投保。
2. 要保人需满20足岁。
3. 须检附重要事项告知书及结汇授权书,并经要保人亲签确认。
4. 须检附首期保费送金单及缴费证明文件(例如汇款单、ATM转帐凭证、首期信用卡转帐授权书)。
5. 业务同仁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照,始得担任行销本商品之业务员及签署。
6. 不得附加任何附约。
7. 此商品不适用集体汇缴件保费折扣办法及金融机构转帐保费折扣。
( 二) 投保年龄限制:
甲、丙型︰14足岁至85岁止。
乙 型:0 岁至85岁止。
( 三) 缴别与缴费方式:
1、缴别可选择以年缴、半年缴、季缴或月缴缴付保费。
2、月缴件之第一期保费至少应缴足兩个月保险费。
3、首期保费限选择汇款、ATM转帐、即期支票;不受理现金、非即期支票、信用卡或聯名卡。但首期且為目标保费(无超额保险费)者,得以信用卡方式受理缴付。
4、续期缴费限金融机构转帐。( 须於投保新契约同时检附转帐授权书)
( 四) 投资标的最多可选择 12项,分配比例之指定须為5%的倍數且总和须等於100%。
( 五) 投保金额限制:( 以万元為单位)
1、最低:每张保单10万元。 最高:未满14足岁,需受主管机关所定之丧葬费用保险金金额上限200 万限制。
14足岁以上,甲型為换算累计增值至到达年龄為 60岁时之保额倍數后不得逾3,000万元。且累计公司寿险有效保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
乙型、丙型均為3,000万元。且累计公司寿险有效保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
2、保险费之缴付不得使当时之身故保险金金额超过6,000万元。
3、61至70岁者危险保额限300 万元;71至80岁者危险保额限150 万
1. 限使用「远雄人寿金吉利变额万能寿险」要保书投保。
2. 要保人需满20足岁。
3. 须检附重要事项告知书及结汇授权书,并经要保人亲签确认。
4. 须检附首期保费送金单及缴费证明文件(例如汇款单、ATM转帐凭证、首期信用卡转帐授权书)。
5. 业务同仁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照,始得担任行销本商品之业务员及签署。
6. 不得附加任何附约。
7. 此商品不适用集体汇缴件保费折扣办法及金融机构转帐保费折扣。
( 二) 投保年龄限制:
甲、丙型︰14足岁至85岁止。
乙 型:0 岁至85岁止。
( 三) 缴别与缴费方式:
1、缴别可选择以年缴、半年缴、季缴或月缴缴付保费。
2、月缴件之第一期保费至少应缴足兩个月保险费。
3、首期保费限选择汇款、ATM转帐、即期支票;不受理现金、非即期支票、信用卡或聯名卡。但首期且為目标保费(无超额保险费)者,得以信用卡方式受理缴付。
4、续期缴费限金融机构转帐。( 须於投保新契约同时检附转帐授权书)
( 四) 投资标的最多可选择 12项,分配比例之指定须為5%的倍數且总和须等於100%。
( 五) 投保金额限制:( 以万元為单位)
1、最低:每张保单10万元。 最高:未满14足岁,需受主管机关所定之丧葬费用保险金金额上限200 万限制。
14足岁以上,甲型為换算累计增值至到达年龄為 60岁时之保额倍數后不得逾3,000万元。且累计公司寿险有效保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
乙型、丙型均為3,000万元。且累计公司寿险有效保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
2、保险费之缴付不得使当时之身故保险金金额超过6,000万元。
3、61至70岁者危险保额限300 万元;71至80岁者危险保额限15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