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电子化考试暂行办法(2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3-02-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辖内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广东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汕头保监分局辖区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考试适用本办法,具体考务制度可由汕头保监分局另行规定。

第二章   考试管理
第三条  考试对象。拟任的保险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支公司、营业部经理;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参照适用。
第四条  考试时间。原则上每月20日举行,遇节假日顺延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五条  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百分制的电子化考试,财产险和人身险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分卷考试。
第六条  考试内容。分为保险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各占50%的分值。保险专业知识包括保险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范性文件、保险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涉及党建、文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历史、管理、艺术和时事政治等。
第七条  保险专业知识复习资料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广东财产保险规章制度汇编》、《广东人身保险规章制度汇编》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全省保险监管重要政策和文件。
第八条  考试题型。(1)省级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采用A类试卷,试题为75道客观题,包括20道单选题、25道多选题、20道填空题和10道判断题。(2)地市级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采用B类试卷,试题为65道客观题,包括30道单选题、20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广东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电子化考试暂行办法(2页).doc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