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意外责任保险之发展(32页).ppt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3-01-23
意外责任保险
(Accident Insurance/Casualty Insurance)
一般责任保险(General Liability Insurance)
公共意外责任保险
產品责任保险
僱主责任保险
营缮承包人责任保险
意外污染责任保险
电梯意外责任保险
高尔夫责任保险
意外责任保险(Accident Insurance/Casualty Insurance)
专业责任保险(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医师专业责任保险
律师专业责任保险
会计师专业责任保险
建筑师专业责任保险工程师专业责任保险
保险代理人经纪人责任保险
公共意外责任保险歷年之签单保费及赔款率年度 件数 签单保费 佔责任险比例 件数 赔款率1999
一.承保范围: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第三人财物损害依法应负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或其受僱人,因经营业务之疏忽或过失在保险单载明之营业处所内发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险人营业处所之建筑物,通道,机器或其他工作物,因设置,保养或管理有所欠缺,所发生之意外事故
公共意外责任保险
广义之公共责任风险包括在处所内,及处所外从事营业或业务活动时,因处所设施,工作物,机械,工具有瑕疵,缺失或管理不善,保养不良或因工作人员之疏忽,过失,而引起意外事故,致第三人伤亡或财物受损,依法应付之赔偿责任风险我国公共意外责任保险所承保者,仅限於在完工使用中之处所范围之公共责任风险,又称為处所责任保险所承保者,仅限於在完工使用中处所范围之公共责任风险,又称处所责任危险
公共意外责任保险
二. 承保办法:
(一)承保对象:
甲类:办公处所包括政府机关,公私企业,金融保险,各种专门职业事务所乙类:行号店舖(特种营业除外),学校丙类:工厂,旅馆,餐厅,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医院,电影院,育乐中心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
公共意外责任保险
二. 承保办法:
(二)基本保险金额,自负额及基本保险费:
公共意外责任保险
二. 承保办法:
(三)各项加费规定:
1.建筑面积超过二千平方公尺,每增加一千平方公尺按应收保险费加收百分之五
2.受僱人在一百人以上者,每增加一百人按应收保险费加收百分之五
3.具危险性设施或製造,供应,储存危险性物品者,其加费由承保公司另订之
4. 所谓危险性物品,系指火险费率规章规定之普通危险品及特别危险品
公共意外责任保险
(四)特别不保事项:
1.被保险人或其受僱人或其代理人因出售或供应之商品或货物所发生之赔偿责任(產品责任险)
2.被保险人在经营业务时因工作而发生之震动或支撑设施薄弱或移动致第三人之建筑物土地或其他财物遭受毁损灭失之赔偿责任(营缮承包人责任)
3.被保险人之家属或在执行职务之受僱人发生体伤死亡或其财物受有损害之赔偿责任(僱主责任险)
4.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电梯所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其财物受有损害之赔偿责任(电梯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