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出业务手续(91页)PPT.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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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出业务手续

1.临时分保手续
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分保方法。(1)临时分保的安排1)选择分保接受人2)提供分保条件3)分保条件和附约3)分保条件和附约
分保条:分保条是临时再保险的契约,分保条应发送一式两份或三份,分别由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或两份为凭
附约
附约和分保条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据此履行,再分保条签订之后,如发现有疏忽、遗漏和错误的内容,以及直接保险条件中途变更,分出人应立即通知分保接受人并以批单或附约予以证实。
批单
(3)赔款通知的发送
临时再保险发生赔款时,无论金额大小必须通知分保接受人,除非双方事先达成小额赔款不逐笔通知,待到一定时间报告汇总数字。通融赔款时的习惯做法是分保接受人跟随分出人的决定。
通融赔付
所谓通融赔付,是在保险条款规定得不很明确的情况下,或者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行为很难界定,保险公司本身也存在核保不严或其他疏忽,最后由保险合同双方协商解决赔付问题。通融赔付是解决理赔纠纷的润滑剂。 
案例
一位保户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标的是VCD机,电视机和一套音响,保险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火灾,该被保险人在大火中抢救出了VCD机,电视机及音响,但大火烧毁了其他一些物品,价格约4,500元人民币。被保险人事后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4,500元。对此索赔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该火灾是保险事故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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