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危机管理制度(12页).pdf
已下载:3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2-07-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危机管理工作,提高危机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危机事件对公司的品牌的影响,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特制定《 保险危机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未来 品牌架构下的所有机构。
第三条 各部门、各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配合危机事件处理的各项事宜。
第二章 危机范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危机是指与公司相关的,可能或已经影响公司品牌形象或正常经营的事件或媒体报道。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重大发展战略调整、重大项目、重大并购等失败或引发负面反应;任何股权变动,年度业务收入、经营利润异常下滑和重大商业举动等信息遭非法披露或泄漏。
(二) 公司核心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辞职或离职、罢免、集体辞职、失踪或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涉嫌被司法机关被采取保险危机管理制度强制措施。
(三) 公司遭遇巨额诉讼、在资金运用中出现重大亏损、现金流出现支付危机、或偿付能力恶化危及日常经营。
(四) 政府公开强行调查;分支公司因监管等因素导致停业。
(五) 因公司股价大幅波动等因素导致的投资者群体反应或行为。
(六) 洪水、雪灾、台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火灾、生产、交通安全等严重事故,造成公司承保标的财产损失巨大,较大幅度影响公司利润。
(七) 公司或外在因素导致投资分红型保险产品亏损并影响客户
第一条 为规范危机管理工作,提高危机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危机事件对公司的品牌的影响,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特制定《 保险危机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未来 品牌架构下的所有机构。
第三条 各部门、各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配合危机事件处理的各项事宜。
第二章 危机范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危机是指与公司相关的,可能或已经影响公司品牌形象或正常经营的事件或媒体报道。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重大发展战略调整、重大项目、重大并购等失败或引发负面反应;任何股权变动,年度业务收入、经营利润异常下滑和重大商业举动等信息遭非法披露或泄漏。
(二) 公司核心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辞职或离职、罢免、集体辞职、失踪或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涉嫌被司法机关被采取保险危机管理制度强制措施。
(三) 公司遭遇巨额诉讼、在资金运用中出现重大亏损、现金流出现支付危机、或偿付能力恶化危及日常经营。
(四) 政府公开强行调查;分支公司因监管等因素导致停业。
(五) 因公司股价大幅波动等因素导致的投资者群体反应或行为。
(六) 洪水、雪灾、台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火灾、生产、交通安全等严重事故,造成公司承保标的财产损失巨大,较大幅度影响公司利润。
(七) 公司或外在因素导致投资分红型保险产品亏损并影响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