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健险核保政策(73页).rar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2-04-24
一、鼓励承保的业务
1、风险等级一至三类(具体的职业类别区分详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分类表》)、保额在20万以下(含20 万)的团体意外险;
2、风险等级一至三类、保额在 20 万以下(含 20 万)的个人意外险;
3、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承接不包含隧道施工及桥梁施工的建工团意险;
4、极短期意外险业务:包括境内、外旅游意外险业务、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意外险业务、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及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5、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出单的借款人意外险,限个人消费信贷项目;
6、信用卡持卡人意外险业务;
7、通过渠道销售的制式化保单业务。
二、有条件承保的业务
1、风险等级 4 类每人保险金额在 20 万元以下(含 20 万元)或风险等级 5 类每人保险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 、风险等级1-3类保额在60万以下(含60万)的团体意外险;
2、风险等级一至三类或保额在 60 万(含 60 万)以下的个人意外险;
3、大学、高中及职业院校的学平险;
4、出境(含赴港、澳、台地区)人员、港、澳、台人士、外籍人士的投保的制式化保单业务。
三、逐单上报总公司承保的业务
1、 职业风险4类被保险人投保意外险保额超过20万元或风险等级5类每人保险金额超过10万元、 风险等级6类及以上人员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除外) 、1-3类保额超过60万元的;
2、60 周岁以上(不含 60 周岁)的被保险人投保意外险保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 ;
3、任何含与疾病原因有关的健康险的业务;
4、除大学、高中及职业院校外,其他学平险业务须逐单上报总公司审核;
5、飞行机组人员、海上作业、矿工的意外险;
6、包含有隧道及桥梁施工的建工意外险;
7、被保险人为残疾人、孕妇的业务;
1、风险等级一至三类(具体的职业类别区分详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分类表》)、保额在20万以下(含20 万)的团体意外险;
2、风险等级一至三类、保额在 20 万以下(含 20 万)的个人意外险;
3、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承接不包含隧道施工及桥梁施工的建工团意险;
4、极短期意外险业务:包括境内、外旅游意外险业务、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意外险业务、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及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5、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出单的借款人意外险,限个人消费信贷项目;
6、信用卡持卡人意外险业务;
7、通过渠道销售的制式化保单业务。
二、有条件承保的业务
1、风险等级 4 类每人保险金额在 20 万元以下(含 20 万元)或风险等级 5 类每人保险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 、风险等级1-3类保额在60万以下(含60万)的团体意外险;
2、风险等级一至三类或保额在 60 万(含 60 万)以下的个人意外险;
3、大学、高中及职业院校的学平险;
4、出境(含赴港、澳、台地区)人员、港、澳、台人士、外籍人士的投保的制式化保单业务。
三、逐单上报总公司承保的业务
1、 职业风险4类被保险人投保意外险保额超过20万元或风险等级5类每人保险金额超过10万元、 风险等级6类及以上人员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除外) 、1-3类保额超过60万元的;
2、60 周岁以上(不含 60 周岁)的被保险人投保意外险保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 ;
3、任何含与疾病原因有关的健康险的业务;
4、除大学、高中及职业院校外,其他学平险业务须逐单上报总公司审核;
5、飞行机组人员、海上作业、矿工的意外险;
6、包含有隧道及桥梁施工的建工意外险;
7、被保险人为残疾人、孕妇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