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诉讼庭审理答辩专题培训(13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2-02-11
第一部分:开庭前材料审核和前期准备工作
一:接受传票,记录开庭日期,明确代理人员。
二:系统查询,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每案需到理赔系统查询,打印保单抄件,查询系统中是否涉及到三者财产损失和标的车损,如涉及需在抄件上注明三者财产损失和标的车损。
二;区分保险险种,判断是否属保险责任,明确属保险中的三者险诉讼案件还是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原因是拒赔或赔偿未达到客户期望金额,此类案件相对较少;目前三者诉讼案件较多,下面生点介绍三者诉讼案件审理要点。
<1>车上人员出险不属三责险诉讼范围.
<2>下车过程中出险亦不属三责险范围.(承运方责任从乘客安全上车时起到乘客安全下车时止)
三;判断赔偿诉讼请求数目是否有异常.及时申请法院调查.
四;涉及死亡伤残案件准备工作。
<1>对居委会户或政府机关出的非农村的证明不认可,需调查核实。<2>户口簿为区分户籍性质的唯一依据.
第二部分:法律裁判依据评论
一:法律依据:
<1>道交法第76条的理解,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
一:接受传票,记录开庭日期,明确代理人员。
二:系统查询,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每案需到理赔系统查询,打印保单抄件,查询系统中是否涉及到三者财产损失和标的车损,如涉及需在抄件上注明三者财产损失和标的车损。
二;区分保险险种,判断是否属保险责任,明确属保险中的三者险诉讼案件还是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原因是拒赔或赔偿未达到客户期望金额,此类案件相对较少;目前三者诉讼案件较多,下面生点介绍三者诉讼案件审理要点。
<1>车上人员出险不属三责险诉讼范围.
<2>下车过程中出险亦不属三责险范围.(承运方责任从乘客安全上车时起到乘客安全下车时止)
三;判断赔偿诉讼请求数目是否有异常.及时申请法院调查.
四;涉及死亡伤残案件准备工作。
<1>对居委会户或政府机关出的非农村的证明不认可,需调查核实。<2>户口簿为区分户籍性质的唯一依据.
第二部分:法律裁判依据评论
一:法律依据:
<1>道交法第76条的理解,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