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保险会计规定对财务结果的影响(19页)PPT.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2-02-06

探讨新保险会计规定对财务结果的影响前言
财政部于2009年12月22日颁布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保监会印发了《 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 》以及一系列相关规范文件。
这些新规定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产生很大的影响,本文就这些影响与同业进行一些探讨。探讨的内容主要有:
上市保险公司财务结果的观察
对会计处理规定不同研判的影响
本文所发表的仅为个人观点,不代表安永观点。
收入确认
混合合同的拆分使得部分保费没有确认为收入。
销售万能险和投连险的寿险公司影响较大
产险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寿险相关准备金
寿险准备金受新准则的影响看起来没有想象的大,其中一个影响因素是折现率的假设。
分红险的折现率由公司决定
非分红险的折现率虽基于国债利率,但公司在此之上所加的溢价能产生很大的影响
产险相关准备金
产险准备金的变化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保单取得成本的隐性递延
加入风险边际利润
在剩余边际中隐性地递延保单取得成本有助于减低新业务对利润的压力,折现率的改变也有助于使利润更早地出现。
无论寿险或产险,大多数都改善了会计利润。
保单获取成本
产险公司普遍只反映增量成本,但寿险公司很多采用类似内含价值框架中的保单获取成本。
保单获取成本的定义影响期内的利润但却没有严格的定义。
各公司采用的费用分摊方法也会对结果带来很大的差异。
IASB和FASB目前的初步意见是保单获取成本在当期全数进入费用,即不进入剩余边际的计算;但这个取向对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的市场不利。可能会导致新业务越多,会计亏损越大。
混合合同的拆分
尽管混合合同的储蓄部分相对容易拆分出来,但现金流的拆分却不容易。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探讨新保险会计规定对财务结果的影响(19页)PPT.pdf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