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保险定价、定价与责任准备金的提取(6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1-01-18
梗概总结:第三章为团体保险市场产品、定价与责任准备金提取。
本章首先分别介绍了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三类保险产品的基本概念、特点;然后分别介绍了这三类保险产品下的主要保险产品及其主要的条款与相关内容;再次,介绍了团体保险费率的概念、厘定的特点及基本原则,初年度保险费的计算、经验费率的厘定;最后介绍了团体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种类,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方法。
大纲展示图:
第一节 团体人寿保险
①、能够稳定员工的家庭生活;
团体人寿保险的作用:
②、对于企业的稳定经营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团体人寿保险的概念:以团体为投保人、团体的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1、涉及主体不同。团险的主体:团体保险人、投保团体、团体的多个被保险人。
2、保险金额不同。团体人寿的保险金额都是由团体的人寿保险计划事前确定的。
(二)、团体人寿保险 3、保费负担不同。团体人寿都要求企业分摊团体成员的保费,分摊比50%-100%。
一、团体人寿概的特点 4、核保不同。团体人寿的核保关注于团体的合格性。团体的大小、风险状况……述 5、费率厘定不同。初年度费率,采用平均费率;续保年度,采用经验费率。
6、合同转换权。离开团体时将拥有的保障转换成个人寿险保单,而不至于其利益因退出团体而丧失。
1、死亡。死亡是人寿保险最基本、最主要的保险责任。
2、失踪。法律意义上看,失踪是一种法律意义的死亡。在合同有效期内,(三)、团体人寿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失踪时,经法院宣布死亡的,给付保金。
3、全残。是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级残疾。
团体定期是最早产生、最受欢迎的团体寿险,对早期死亡提供保障,
1、团体定期概念 没有现金价值。投保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1年期,可续。
不同被保人保额可以相同,最高投保金额不能超过团体保额的一定倍数
①、平准计划。也称固定计划。对团体的每个投保人,保额都确定的,且
本章首先分别介绍了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三类保险产品的基本概念、特点;然后分别介绍了这三类保险产品下的主要保险产品及其主要的条款与相关内容;再次,介绍了团体保险费率的概念、厘定的特点及基本原则,初年度保险费的计算、经验费率的厘定;最后介绍了团体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种类,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方法。
大纲展示图:
第一节 团体人寿保险
①、能够稳定员工的家庭生活;
团体人寿保险的作用:
②、对于企业的稳定经营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团体人寿保险的概念:以团体为投保人、团体的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1、涉及主体不同。团险的主体:团体保险人、投保团体、团体的多个被保险人。
2、保险金额不同。团体人寿的保险金额都是由团体的人寿保险计划事前确定的。
(二)、团体人寿保险 3、保费负担不同。团体人寿都要求企业分摊团体成员的保费,分摊比50%-100%。
一、团体人寿概的特点 4、核保不同。团体人寿的核保关注于团体的合格性。团体的大小、风险状况……述 5、费率厘定不同。初年度费率,采用平均费率;续保年度,采用经验费率。
6、合同转换权。离开团体时将拥有的保障转换成个人寿险保单,而不至于其利益因退出团体而丧失。
1、死亡。死亡是人寿保险最基本、最主要的保险责任。
2、失踪。法律意义上看,失踪是一种法律意义的死亡。在合同有效期内,(三)、团体人寿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失踪时,经法院宣布死亡的,给付保金。
3、全残。是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级残疾。
团体定期是最早产生、最受欢迎的团体寿险,对早期死亡提供保障,
1、团体定期概念 没有现金价值。投保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1年期,可续。
不同被保人保额可以相同,最高投保金额不能超过团体保额的一定倍数
①、平准计划。也称固定计划。对团体的每个投保人,保额都确定的,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