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导读(15页).ppt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0-08-02
主要内容
一、《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地位及作用
二、《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修订背景
三、现场检查工作流程及主要修订内容
四、相关说明
五、注意事项
六、制度完善探讨
一、《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地位及作用
(一)对保险监管现场检查工作的规范,依法监管的重要基础
(二)案件处理、法律责任判定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
二、《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修订背景
(一)历次修订情况
1、2001年4月29日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保监发〔2001〕104号)
2、2006年3月14日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保监发〔2006〕25号)
3、2009年10月20日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保监发〔2009〕115号)
二、《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修订背景(续)
(二)修订背景
随着保险业和保险监管工作的发展,现行《规程》的部分规定与新的法规或监管实际不符,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一是修订后的《保险法》对保险监管执法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保险监管手段进行了扩展,其中涉及现场检查部分的有关要求需要在《规程》中予以体现。
二是根据保监会现行稽查工作体制和内设部门职责分工调整情况,稽查工作委员会负责现场检查领导、组织、协调工作。据此需要对《规程》中有关现场检查组织领导机构以及有关审批要求进行修订。
三是随着保监会查处分离工作的不断推进,相关精神需要在《规程》中体现。
四是随着现场检查工作经验的逐步积累和依法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需要对现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五是保监会将逐步推进属地监管试点工作,要求对试点地区现场检查工作进行特别规定。
三、现场检查工作流程及主要修订内容
(一)现场检查工作流程
1、检查准备
2、检查实施
3、检查报告
4、检查处理
5、检查档案整理
(二)主要修订内容详解
四、相关说明
(一)对被检查对象的说明。(案件调查、现场检查)
(二)作为保监会系统的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保监会 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中未体现稽查工作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以及保监会相关执法职能部门等内部机构层面的职责表述,内部机构承担的现场检查工作任务按照各自职责进行。
五、注意事项—权限
(一)保监会
1、保监会负责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法人机构和境外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