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险指引(49页).pdf

已下载:3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0-04-08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
􀂃食品安全与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食品加工行业的风险
􀂃商业保险解决方案概要
􀂃关于HACCP规范

赔偿制度特点
1. 我国大陆的产品责任赔偿制度对产品生产商实行有条件的无过错责任制度。受害人需证明损害事实、产品存在缺陷以及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民事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中的三个,而无需证明产品的出卖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但《产品质量法》第29条也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2. 《产品质量法》又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对销售商实行过错责任制度,但却是采用过错推定原则。“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便销售商无过错,但如果它无法找到有过错者,便推定其有过错--进货渠道把关不力,实质上与无过错责任制差别不大。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险指引(49页).pdf

所需圈币:350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