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批改操作指引(29页).ppt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09-10-21
批改主要类型
保单注销
全单退保
保险合同终止
变更保单关系人
变更车辆信息
变更保险信息
批改车船税
保单注销
1、适用范围:
商业车险:注销针对保费未缴或出单错误的情况,在保单生效日前或自出单日起10日内(含)(包括公休日)可以注销保单。
超过以上时限的保单不得注销,按退保处理。
交强险:原则上不允许注销。
2、管理要求
注销应填制《批改申请书》,列明保单号、起保时间、注销原因等。该申请书应有分支机构初核人员及权限人员的签名。
注销需回收相关单证,包括保险单正本、保险卡、保险标志、批单等,对于单证不齐的一律不予受理。
保单注销后要求恢复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可采取系统自动生成的批文内容,但应在批文中增加单证回收情况的说明,如“单证未打印”或“单证已回收”
各分公司应加强对保单注销的管控,不得随意注销,应建立注销的审批制度,车险保单注销的审批权应至少放在分公司车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处。
全单退保
适用范围
商业车险:对于超过注销时限,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或者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或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需要按照条款规定退还保费的。
交强险: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2.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4.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5.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6.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保单注销
全单退保
保险合同终止
变更保单关系人
变更车辆信息
变更保险信息
批改车船税
保单注销
1、适用范围:
商业车险:注销针对保费未缴或出单错误的情况,在保单生效日前或自出单日起10日内(含)(包括公休日)可以注销保单。
超过以上时限的保单不得注销,按退保处理。
交强险:原则上不允许注销。
2、管理要求
注销应填制《批改申请书》,列明保单号、起保时间、注销原因等。该申请书应有分支机构初核人员及权限人员的签名。
注销需回收相关单证,包括保险单正本、保险卡、保险标志、批单等,对于单证不齐的一律不予受理。
保单注销后要求恢复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可采取系统自动生成的批文内容,但应在批文中增加单证回收情况的说明,如“单证未打印”或“单证已回收”
各分公司应加强对保单注销的管控,不得随意注销,应建立注销的审批制度,车险保单注销的审批权应至少放在分公司车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处。
全单退保
适用范围
商业车险:对于超过注销时限,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或者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或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需要按照条款规定退还保费的。
交强险: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2.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4.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5.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6.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