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解释(11页).doc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09-09-23

 一、责任范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分为三个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险别投保。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投保人投保的险别所规定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顾名思义,似乎只要投保人投保了平安险,保险人就要负责被保险货物平安到达目的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平安险只是一种习惯叫法。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通过合同方式体现的,因此,在被保险货物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即平安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予以理赔。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 被保险火灾运输途中由于恶写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这五种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如霜冻等,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赔偿。
本条中恶劣气候是一种自然灾害,它不是一般的,常见的,可预测的气候条件,而是船舶在海上偶然遭受的不常见的、未能预测不可抗拒的气候条件,它足以使船舶破裂,倾覆,浸水,使货物潮淋,倒垛,散包。另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恶劣气候的构成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冬季的太平洋水域的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8级以上,浪高10米,此时的气候条件虽然恶劣,但确是可以预防的,也即不是一种自然灾害,故不构成本条款中所指的恶劣气候。如果被保险货物因此受损,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在春季的太平洋水域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2-3级,浪高2-3米,如果船舶在海上突然遭受风力8级,浪高10米的气候条件,则构成本条款所指的恶劣气候,因此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条款中的整批货物是指一张保单载明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一张保单项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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