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损培训(1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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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损培训
车险涉及人伤案件需提供资料
基本单证
 索赔申请书,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事故调解书原件,驾驶证、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仲裁书,被保险与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医疗(门诊、入院、出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销户证明,伤者、护理人员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其它费用票据(交通费、住宿费等),伤(亡)者的各种收款收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证明,医疗机构护理证明,被抚养人户口簿复印件(由公安部门出具、加盖户籍专用章)等抚养关系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双(多)方事故中,如交强险在我司承保的,涉及三者损失证明的相关单证需提供原件;交强险不在我司承保的,涉及三者损失证明的相关单证可提供复印件,但需要由承保公司加盖理赔专用章。


医疗费具体项目的审核
从法律环境看法律意识的普及以及公民素质的提高,使得伤者在事故处理中注重维护自身权益。
l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对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更加重视公民人身权益的保障,将对保险公司对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产生较大影响。
l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对机动车辆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由于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增加了保险公司医疗核损人伤案的难度。
l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伤处理的规定存在“模糊地带”。有关人伤案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仅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l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通常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方(伤者),至害方(肇事司机),医疗机构,伤残评定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医疗核损人员涉及的范围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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