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15页).pdf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09-09-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理赔诉讼案件管理,理顺理赔诉讼案件操作流程,
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与应对理赔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理赔诉讼案件是指因保险理赔纠纷引发的、以总
公司或分支机构为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诉讼。
第三条 总公司核赔部是公司理赔诉讼案件的责任部门,对核赔相
关诉讼活动实行统一管理,所有核赔诉讼须报总公司核赔部统一处置。
第四条 理赔诉讼案件管理实行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所有理赔诉讼案件由总公司核赔部统一管理,
各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
(二)责任到人:核赔部和分支机构相应岗位应各司其职,诉讼
所涉及机构实施初始工作并汇报;
(三)保密原则:理赔诉讼案件知情人不得泄露案件信息,结案
后,知情人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权限划分
第五条 各级机构均应设立机构兼职法务岗:
(一)总公司为核赔部法务追偿岗,负责对理赔诉讼案件的审核、
第一条 为规范理赔诉讼案件管理,理顺理赔诉讼案件操作流程,
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与应对理赔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理赔诉讼案件是指因保险理赔纠纷引发的、以总
公司或分支机构为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诉讼。
第三条 总公司核赔部是公司理赔诉讼案件的责任部门,对核赔相
关诉讼活动实行统一管理,所有核赔诉讼须报总公司核赔部统一处置。
第四条 理赔诉讼案件管理实行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所有理赔诉讼案件由总公司核赔部统一管理,
各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
(二)责任到人:核赔部和分支机构相应岗位应各司其职,诉讼
所涉及机构实施初始工作并汇报;
(三)保密原则:理赔诉讼案件知情人不得泄露案件信息,结案
后,知情人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权限划分
第五条 各级机构均应设立机构兼职法务岗:
(一)总公司为核赔部法务追偿岗,负责对理赔诉讼案件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