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产物保险公共意外责任保险专案.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09-04-08

◎「公共意外责任险」承保范围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第三人财物损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
一、被保险人或其受僱人因经营业务之行为在本保险单载明之营业处所内发生之意外事故。
二、被保险人营业处所之建筑物、通道、机器或其他工作物所发生之意外事故。
为什么要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自从神话世界KTV、论情西餐厅、健康幼稚园娃娃车…等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为落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陆续规定相关行业及工厂、办公室、寺庙、教堂…等出入人口众多之场所必须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此外,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事业,因突发的意外事故,而必须负担巨额的赔偿责任,建议您可投保泰安公共意外责任险来规避风险。
◎ 哪些行业必须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依内政部营建署85.09.25(台)内营字第8584912号文「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作业要点」规定,以下各行业均需办理公共意外责任保险:
一、KTV、MTV、卡拉OK等视听歌唱业、歌厅、三温暖、PUB、电影院(戏院)、舞厅(场)、夜总会、酒吧、特种咖啡茶室、理容院及综合用途大楼等高危险性场所。
二、补习班、百货公司、大型餐厅、旅馆、保龄球馆等供不特定对象使用且出入人口众多之场所。
三、幼稚园、托儿所、老人安养院、医院、游艺场等供不特定对象使用且出入人口众多之场所。
四、其他经政府指定之特定场所。
五、每一营业处所最低投保金额:
承保范围基本保险金额
每一个人体伤或死亡NT$200万
每一事故体伤或死亡NT$1,000万
每一事故财物损害NT$ 200万
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高赔偿限额NT$2,400万
*保险金额如各级政府有较高之规定时,应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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