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世产物保险意外险专案要保书.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09-07-20
姓 名 □男/ □女
身分证字号
出生日期 民国 年 月 日
联络地址 (保险证寄送地址) □□□
联络电话 公司:( ) 分机:
住家:( ) 行动电话:
户籍地址
任职机构
工作内容 职称
身故受益人
□法定继承人(被保险人未指定时,苏黎世产险以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婆媳 □翁婿
保障内容1.因一般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时,依选择之加保方案给付保险金额
2.因意外伤害身故致成残废或重大烧灼伤时,依残废等级表给付保险金额5%~100%
3.因下列之事故所致死亡或残废,依个人所投保金额
理赔加倍给付:
搭乘陆海空大众运输工具
遭受火灾事故
与配偶遭受同一意外事故身故
4.每投保100万元之附加伤害险,即赠送家俱衣李火险保额1万元
□100万,年缴 894
□200万,年缴 1,788
□300万,年缴 2,682
□400万,年缴 3,576
□500万,年缴 4,470
注意事项
1.本专案商品为苏黎世产物保险公司住宅火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核准文号:台财保字第0900706576号)
2.投保年龄:出生满15天且健康出院至60足岁,续保可至65足岁,且具有**国籍身份。未满14足岁之被保险人投保限额为200万元, 14足岁~20岁(限在学者)投保限额为300万元,60岁以上投保限额为100万元。
3.本专案商品残废保险金及伤害医疗保险金之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人苏黎世产险仅接受被保险人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婆媳翁婿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有二人以上者,则采平均分配之。若被保险人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时,被保险人同意授权苏黎世产险以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