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之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标的商业火灾综合险、公共意外责任险公开招标案.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09-03-31
第一条 主办单位: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基泰之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之受托机构)。
第二条 协办单位:宜陆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即「基泰之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之管理机构)。
第三条 保险标的: 基泰之星基金所有之「世纪罗浮大楼」、「大湖商旅大楼」。
第四条 保险标的地址
一、世纪罗浮大楼:台北市衡阳路51号3-4楼及10-12楼
二、大湖商旅大楼:台北市成功路5段462号及464号1楼及466号1楼
第五条 投标内容:「基泰之星基金」投资标的保险计画。
第六条 参与投标之产物保险公司应于投标前详细审阅招标文件,并应自行亲赴投保保险标的地点,详实勘查鉴定保险标的之价值,俾便明了相关事项后,填具本投标案之一切资料,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不另派员前往说明。 。。 。
第七条 招标公告及领标期限
一、招标公告:本委托案之招标事宜于主办及协办单位之公司网站公告之。
二、领标期限:96年8月3日至96年8月 10日止。 。。 。
三、领标者可于领标期限内(周一至周五 周一至周五 周一至周五 周一至周五8:30 8:30 8:30 8:30- -- -17:00 17:00 17:00 17:00)亲至台北市健康 路156号3楼领取或由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第八条 保险期间:96年8月24日中午12时起至97年 8月24日中午12时止。
第九条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各项,应请详细核对
一、投标须知。
二、「基泰之星基金」投资标的九十六年度保险计画。
第十条 投标之产物保险公司资格
一、投标之产物保险公司应领有主管机关核发之营利事业登记证。
二、实收资本额须逾新台币20亿以上。
三、信用评等须为中华信用评等公司twA级以上之长期信用评等。
第十一条 投标期间及投标规定
一、本投标案之投标期限 本投标案之投标期限 本投标案之投标期限 本投标案之投标期限: 自领标日起至 自领标日起至 自领标日起至 自领标日起至 96 年 8 月 月 15 日下午 6 时止投标厂商应于投标期限 标厂商应于投标期限 标厂商应于投标期限 标厂商应于投标期限将全部投标文件以投标专用信封送达协办单位 将全部投标文件以投标专用信封送达协办单位 将全部投标文件以投标专用信封送达协办单位 将全部投标文件以投标专用信封送达协办单位(或以快递送达 或以快递送达 或以快递送达 或以快递送达)宜陆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宜陆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宜陆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宜陆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 地址 地址:台北市 健康路 156 号 3 楼逾时投标者投标无效
二、投标报价单所有项目应以钢笔或原子笔填写并盖公司章及负责人印章,如有涂改更正处应加盖负责人印章。惟投标报价单之金额不得涂改,如有错误须影印投标报价单重填,涂改者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