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统计制度.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09-04-01
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统计范围包括健康保险、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和健康服务三个部分。
一、业务分类口径
1、健康保险
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1.1疾病保险
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
1.1.1重大疾病保险
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参见《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
1.2医疗保险
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1.2.1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