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准则公告第1号.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09-04-06

一、关于引言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准则公告第1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1号公告”)在引言部分指出,其旨在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中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的编报规则,这些规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等规定编报偿付能力报告,提供公司偿付能力状况信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等规定编制通用会计报表,提供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信息。在编报偿付能力报告时,保险公司(在1号公告和本指南中,如无特殊说明,保险公司均指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应当根据1号公告的规定计算和列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的认可价值。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等1号公告及相关问题解答等规定没有具体列明的编报要求,应当遵循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由于1号公告在账面价值、折旧(摊销)、减值准备、房地产评估等方面的规定不同于会计制度,因此,保险公司可以使用备查登记簿等技术手段,以助于提高编报工作效率。
二、关于定义
(一)固定资产
保险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公司持有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金融服务、出租或经营管理;(2)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3)单位价值较高。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准则公告第1号.DOC

所需圈币:2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